國際產業動態
上市櫃條件更彈性 金管會研議鬆綁累積虧損規定
2017-11-15

【中國時報  2017-11-15  記者張語羚 于國欽 呂雪彗】

為營造有利新創發展環境,行政院長賴清德14日表示,將擴大引進國際加速器,並因應數位經濟產業特性,擬定新創多元上市櫃彈性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指出,擬在獲利條件外,再開放上市櫃彈性,鬆綁累積虧損規定,並在上市櫃類別增加電子商務。

賴揆昨召開第4次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並裁示,各部會應應善用海外人脈,擴大引進國際加速器,協助新創團隊開拓國際市場,預計1個月內提出落實5+2產業創新之國際鏈結方案。

目前電商只要接受輔導便可上興櫃,不過,顧立雄說,上市櫃行業類別並未有電商這一項,現行都是掛在資訊服務業或文創業上市櫃,正與經濟部、主計總處研擬增加。

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,月內將召集主計總處、金管會及經濟部檢討「行業標準分類」。

此外,我國上櫃條件嚴格,為因應科技、生技等新創業者需求,讓新創企業有成功出頭機會,顧立雄表示,擬在經濟部工業局認定具有市場性與技術可行條件之外,及過往認定較為單一的獲利條件、累積虧損等,再行開放多元上市櫃條件。

官員說,過去有累積虧損就不能上市櫃,但與會代表官員舉蝦皮新創電商為例,蝦皮母公司財報虧損,卻可以在美國上市,募資10億美元(約300億元新台幣)。

因此,國發會認為,國際上並未有此規定,目前上市櫃條件,上市前最近一年度不能有虧損的規定,還有獲利水準要符合三條件之一(前二年平均獲利6%,前二年有一年至少6%,前五年平均3%),均建議鬆綁。至是針對科技產業或只鎖定新創企業鬆綁,由金管會研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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